104年度教育部能源科技人才培育計畫
全國「能源科技教案設計競賽」競賽辦法
壹、
競賽目標
在面臨溫室效應全球暖化、能源短缺與環境惡化下,能源課題成為本世紀最需要面對與解決的問題之一;如何推展能源教育,訓練學生從了解能源做起、進而培養學生養成節約能源的習慣,將是未來能源教育的一大課題。為此,特辦理104年「能源科技教案設計」競賽,邀請全國的教師,以「節能」、「綠能」、「儲能」等「能源科技」為設計主題,實際參與教學實務設計,表達教學創意概念,期望能創造出新穎且具創意性並能有效達成教學目標之學習活動。同時透過本競賽提供的交流與學習平台,共同討論教學活動之創新設計,未來將能源科技真正落實於日常教學中,確實引導學生展開珍惜能源、愛護環境的行動。
貳、
指導單位
教育部
參、
主辦單位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教育部能源科技人才培育計畫辦公室
肆、
參賽對象
全國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教師(含實習、代理及代課教師)
伍、
競賽組別
一、
中學組(含國中及高中職)
二、
小學組
陸、 競賽主題
參賽教案之主題以符合「節能」、「綠能」及「儲能」等「能源科技」教育為主,且適合國中小學及高中職課程。針對三項主題的釋義,「節能」是指以減少能源消耗的方式保護資源、減少對環境的污染,節能可以通過提高能源使用與生產效率,減少能源消耗,或降低傳統能源的消耗量;「綠能」為可再生能源,是來自天然資源如陽光,風,潮汐,波浪,地熱等,可再生能源是最理想的能源,可以不受能源短缺的影響,但卻會受自然條件影響,如水力、風力、太陽能發電,但投資和維護費用高,效率低,因此發電成本偏高,但相信隨著地球資源的短缺,可再生能源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儲能」是指能量雖不能被創建或銷毀,但可以以各種形式保存,如:電池(化學能)、超電容、燃料電池(氫能應用)等。期望藉由這三項主題課程的設計,能引導學生關注能源短缺的問題,建立學生正確觀念,落實於日常生活中,養成珍惜能源的良好習慣,為地球盡一份心力。
柒、
報名方式
一、
請依教案之教學對象選取組別,每件作品須指定一名聯絡人。
二、
限網路報名,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7月24日(週五)下午5點整。
三、
報名網址:http://energy.nstm.gov.tw
四、
洽詢專線:07-3800089分機5116、5121(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00;13:30-17:30)。
捌、 競賽方式及評選辦法
一、 初賽
1.
每件作品可由1至3人共同編寫製作,每件作品只能投單一組別。
2. 一律採網路報名,參賽者須於報名截止日(7月24日)前請至本競賽官網(http://energy.nstm.gov.tw)登錄資料。
3. 參賽隊伍需於7月24日(週五)下午五點前上傳「教案設計計畫書」(附件一),同時填寫「作品授權同意書」(附件二)上傳至競賽網站完成初賽。
4.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進行書面審查。
5.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審查內容
|
比例
|
主題性
|
1.
切合計畫主題並符合宗旨
2.
預定達成目標明確適當
3.
其他教師容易推廣
4.
器材取得方便
5.
符合節能減碳原則及安全性
|
20%
|
完整性
|
1.
教學先備知識及原理正確
2.
學習活動設計具體、完整且合宜
3.
學習活動實施辦法可行性高且易推廣
4.
後續延伸活動多元完整
5.
參考資料詳實
|
50%
|
創新性
|
1.
構思的新穎性、開創性與特色性
2.
創新技術與先進知識應用
3.
能深化學習者能源科技知識認知
4.
學習活動具啟發性
|
20%
|
評量性
|
1.
評量設計與學習成效
2.
評量方式適當與多元
3.
後設認知佳、可追蹤性強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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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依據評分標準,各組選出10件入選作品進行決賽。入圍名單於8月17日(週一)公佈於競賽網頁,並以email通知。
7. 完成教案計畫書、繳交作品授權同意書(附件二)並參加決賽者,主辦單位將提供每組教案作品撰稿費。
二、 決賽
1.入選者均需完成評審標的,並配合競賽規劃至決賽會場展示並解說作品理念並接受詢答。評審標的含教案設計計畫書、試教成果與討論(含試教影片及照片等)、現場簡報及詢答表現。
n 影片需為MPG、WMV等可由Windows內建軟體播放之檔案格式;照片格式以JPG、BMP、PNG及GIF為限。
n 光碟資料片寄出前請確認為有效光碟,若無法讀取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2.請於決賽書面資料郵寄期限(10月2日)內修改「教案計畫書」內容,題目不可更動。
3.上述資料完成後請印製書面資料及光碟,一式五份,於期限(10月2日)內郵戳為憑寄至活動聯絡人。
4.評審方式:
n 每組審查時間共為15分鐘,簡報10分鐘,詢答5分鐘。
n 一次一組進行簡報,預定每組邀請五位評審委員進行審查。
n 評分項目與比重
(1). 書面及光碟資料40%
(2). 教案試教50%
(3). 詢答表現10%
5.
依據評分標準選出各組選出金牌獎1名、銀牌獎1名、銅牌獎1名、以及佳作3名。
三、 頒獎與展示
1.
各組初賽入選作品將配合能源科技人才培育計畫成果展示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展出
2.
頒獎典禮預定於11月7日(週六)在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三角大廳舉行。
玖、
競賽獎項
一、 初賽
1.
凡完成報名手續及上傳教案設計計畫書(附件一)並參與初賽者,由主辦單位頒發參賽證書。
2.
入選決賽:完成教案計畫書、繳交作品授權同意書(附件二)並參加決賽者,主辦單位將提供每組教案作品撰稿費(按字計費,每組上限3,000元)。
二、 決賽:
1.
獎項
n 金牌獎一名,獲頒教育部獎狀乙紙。
n 銀牌獎一名,獲頒教育部獎狀乙紙。
n 銅牌獎一名,獲頒教育部獎狀乙紙。
n 佳作三名,獲頒教育部獎狀乙紙。
2.
獎勵
n 獲獎之參賽教師由主辦單位依下列原則發函建請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學校本權責予以行政獎勵
(1).
金、銀、銅牌獎建議小功1次為原則
(2).
佳作建議嘉獎2次為原則
(3).
得獎學校執行有功人員敘獎,由縣市機關、學校本權責核處。
3.
配合計畫推廣事項
n 為配合能源科技教育之推廣,能源科技教案設計競賽得獎教案作品將編撰教案成果手冊,故將核予稿費及圖片使用費,核實支付,每案最高支付金額如下:
Ø 金牌獎,核實支給撰稿及圖片使用費,上限20,000元。
Ø 銀牌獎,核實支給撰稿及圖片使用費,上限15,000元。
Ø 銅牌獎,核實支給撰稿及圖片使用費,上限10,000元。
Ø 佳作,核實支給撰稿及圖片使用費,上限5,000元。
※ 各項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件數及成績酌予調整,參賽作品未達水準時,獎勵名額得以從缺。
壹拾、 競賽時程
一、報名及初賽計畫書上傳:即日起至104年7月24日(週五)下午5點整止
二、決賽入選名單公佈:104年8月17日(週一)
三、報名資料修改截止:104年10月2日(週五)下午五點整止
四、決賽所需書面及光碟資料郵寄:104年10月2日(週五,郵戳為憑)止
五、決賽評審日期:104年10月17日(週六)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
六、得獎名單公佈日期:104年10月18日(週日)
七、頒獎典禮:104年11月7日(週六)上午於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辦理
八、入選作品展示日期:
1.
104年11月7日(週六)至11月15日(週日)於高雄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B1F宇宙之星
2.
104年11月21日(週六)至11月29日(週日)於臺北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F大廳(僅金牌、銀牌得獎作品)。
壹拾壹、 競賽聯絡資訊
1.
競賽網頁:http://energy.nstm.gov.tw
2.
競賽聯絡信箱:energy@mail.nstm.gov.tw
3.
聯絡電話:07-3800089分機5116;傳真:07-3853467
4.
聯絡地址:807 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20號
壹拾貳、
注意事項
一、 每人(組)不限制參賽件數,惟參賽作品主題名稱及內容設計不得重複投稿,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二、 每組以三人為上限,若無特別註記時,以報名表登記名字順序第一人為代表人。如參賽者須代表特定機關參選者,務必註明服務單位。
三、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四、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報名時須繳交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作品逕存本館典藏,本館擁有推廣、借閱、公布、印製、發行、重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之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並不作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五、 敬請注重智慧財產權,參賽作品若涉及抄襲或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所有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 得獎作品如發現有冒偽、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展出或參加任何比賽得名者,查證屬實,一律取消資格,獎項不遞補。已領取之獎項及獎勵由主辦單位收回。
七、 參賽過程若有更換隊員或退出、遞補等情事,最晚於10月2日前提出書面申請(簽署切結書,請見附件三),經主辦單位同意始可進行替換。
八、 得獎獲得獎金應配合中華民國稅法繳交相關所得稅。
九、 凡參加報名者,視為已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活動之一切規定。